上虞市手套袜业协会办公室工作细则
为充分发挥上虞市手套袜业协会的作用,促进本市手套袜业的健康发展,根据《上虞市手套袜业协会章程》特制定本细则。
第一条 机构设置
办公室设秘书长一名、副秘书长一名、工作人员一名,办公室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。
第二条 工作职责
1、建立协会网站发布相关信息,并及时维护更新。
2、制定手套袜业等常规产品的指导价,遏制底价倾销。
3、协调和统一小型加工企业的加工费用,保护加工企业的正当利益。
4、帮助企业引进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。
5、加强与本地及外地的劳动就业部门合作,努力解决劳动用工问题。
6、出版协会简报,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技术信息和产品信息,介绍本行业有关的国内外发展动态,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。
7、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,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各种纠纷。
8、主动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联系,创造良好的发展氛围。
9、指导企业创优创牌,提高竞争力。
10、研究本行业的发展方向,向企业政府、及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和建议。
11、提高协会知名度,加强对国外招商引资,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国际性产品展销活动。
12、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处罚外,协会将通过网络、简报及各种媒体进行通报。
13、根据章程规定,组织召开会员大会和理事会。
第三条 会费
根据章程规定协会办公室有向会员收取会费的权利,各会员单位有自觉缴纳会费的义务。会费用于办公室的正常开支,办公室有义务要合理使用会费,严格建立财务制度,并于每年向大会汇报财务情况。
上虞市手套袜业协会
二○○六年八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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